2021取暖报停新规定(北京市取暖报停新规定,供暖报停规定)
北京市取暖报停新规定,供暖报停规定-2021取暖报停新规定 沈阳
北京市城管委规定“供热单位提前停暖降温,将严肃处理”。你们那里供暖情况怎么样?
虽然暖气没有停,但是暖气明显没有15号之前烧的好!
先看原文: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城管委获悉,供暖季居民集中供热结束时间由3月15日24时延长至3月22日24时,共延长7天。
最近,北京举行了几次关于结束供暖的气象会议。据气象部门预报,3月16日至20日平均气温2-3℃左右,明显低于常年同期(7.4℃)。期间有强冷空气空和大风天气,气温下降明显。为应对此次降温,提升民众福祉,市城管委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已达到规定的延长供暖条件。经市委、市***批准,采暖季居民集中供热结束时间由3月15日24时延长至3月22日24时,共延长7天。本采暖季,居民(含农村煤改气)使用天然气进行分户采暖的用气补贴上限相应调整为894立方米。非居民用户停止供热的时间根据双方合同或协商确定。
延长采暖期内,市区城管部门将督促供热企业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强化供热保障,严格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合理调整供热系统,确保夜间室温达标,白天做好节能工作。继续做好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解决供热诉求。
简单来说,本来供暖只到3月15日,但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3月16日至20日,北京将出现强冷空气空和大风天气,气温将明显下降。为了应对这次降温,北京的供暖将延长至3月22日24时。
也有传言说供暖会延长到3月31日24点,但官方已经辟谣,确切时间是3月22日24点。虽然隔了一周,但总觉得还是会有点冷。而且今天已经开始下雪了,明显感觉今天的暖气没有以前那么暖了!!!
北京供暖停止收费标准
住宅建筑供热计量收费试行价格为两部制供热价格,由基本供热价格和计量供热价格组成。其中,基本热价按建筑面积征收,计量热价按用热量征收。即:用户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基本采暖费=基本供热价格×建筑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耗热量。
基本热价
1.燃煤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每采暖季7元/建筑平方米;
2.市热力集团供应的居民住宅基本热价标准为每采暖季12元/建筑平方米;
3.燃气、燃油、电锅炉供应的居民住宅基本热价标准为每采暖季18元/建筑平方米。
计量热价
根据用热量,价格标准为每千瓦时0.16元,相当于每吉焦44.45元。
法律依据:《北京市采暖费收费标准》二。收款方: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的,由合同约定的付款方支付采暖费。
未签订合同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规定租金的公有住房承租人缴纳采暖费。
供暖费由用户所在单位承担的,由所在单位承担。
为维护自身权益,供热用户应签订书面供热合同,接受供热单位的服务监督。
北京供暖收费标准新政策
首先,按面积收费
目前,北京市居民用户收取的现行供热价格依据《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出厂热价的通知》(京建(商)[]372号),价格条款如下:
1.大网供应的民用供热价格为每个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24元。
2.单网供应的民用供热价格,燃油、燃气或电锅炉每采暖季每建筑每平方米30元。
第二,按热计量收费
北京市居民用户按热计量收取的现行供热价格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经融发[]98号),价格条款如下:
1、住宅建筑供热计量收费价格由两部分组成,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
2.基本热价:按建筑面积征收,大净供应量为每个采暖季每平方米建筑12元;单网供应的燃气、燃油或电锅炉,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8元。
3.计量热价:根据用热量,价格为每千瓦时0.16元(相当于每吉焦44.45元)。
停暖新规?
2021年停暖新规是2021年郊区停暖。郊区停暖新规是在交采暖费期间,提前半年向那家公司申请。
关于报停采暖费的规定
你好!由于今年降温早,热力公司要求各区停暖时间提前,冬季停暖工作即将结束。企业业主如需停暖,应尽快到物业前台办理。逾期未办理停止供热手续的,视为正常供热,全额收取采暖费。详情如下:
1.停报时间:8月17日-9月10日;
2.办理时间:每天上午8:00-11:50,下午14:00-17:40;
3.供暖*****登记截止日期为11月31日;
4.所有电话停站申请均以书面形式提出,电话停站申请无效。
5.业主本人带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业主不能亲自去物业,需要委托人带业主委托书办理)。
6.停止供暖的最后期限是9月10日。逾期未办理停供手续的,视为正常供热,全额收取采暖费。
7.只有交了物业费和取暖费,才能停冬季取暖费。
8.取暖费是代收代付项目,信用卡和微信转账有手续费。请携带现金或银行转账办理业务。
希望各位业主互相转告,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