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图书馆的借阅规则

网友 百科知识 2026-05-07 06:41:01 0

一、 凡该校教职工、学生一律凭本人校园卡向本馆借阅规定限额的图书。

二、 借阅期限:教职工、研究生读者为2个月,本科学生读者为1个月。到期应还的图书,如确实需要,又无他人预借登记,可办理续借手续一次,续借期:教职工、研究生读者为30天,本、专科读者为15天。

三、 借书总限额:教职工可借阅各种图书15册,研究生读者为12册,本科学生读者为8册。其中外文图书教职工、研究生读者可借阅4册,本科学生读者可借阅2册。

四、 本馆出借以各借书处普通图书为限,各阅览室图书仅供馆内阅读,概不外借。

五、 读者所借图书,必须如期归还。逾期不还者中文图书逾期,每册每天收取逾期占用费0.1元,外文图书逾期,每册每天收取逾期占用费0.2元。凡在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借期将延至开学日后7天(以学生正式上课日为开学日);法定假期间(如五

一、 十一)到期的图书,借期将延至正常上班日后3天。

六、 本馆对借出图书,遇有必要时,可提前收回。读者收到提前催还通知单时,应立即归还。

七、 读者应妥善保管、爱护所借图书,如有涂改、刮损、缺页、遗失,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图书馆读者损坏遗失书刊资料赔偿办法》处理。个别情节特别严重者,除按章赔偿外,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八、 读者调离学校、出国;退学、转学或毕业离校,应将所借书刊资料还清,并作注销处理,否则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九、 如因特殊需要,需临时集体借书,应由专人负责,持学院证明,来本馆办理集体借书手续,用完后集体归还。逾期不还按章对负责人收取逾期占用费。如有损坏或遗失由借阅者负责按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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