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考试规则和扣分标准(科目二考试规则)

网友 百科知识 2026-01-24 07:27:14 1

1、复试一次,考不上可以再补。

2、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的,终止考试,申请人十日后重新预约考试。

3、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4、第五次聘任考试仍不合格的,已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5、合格标准:满分100分,设置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定标准。符合下列条件的,考试合格: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并取得90分;申请其他准驾车型,80分。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邮箱:303555158@QQ.COM。 欢迎关注 企业摆账网

企业摆账网

企业摆账网提供个人/企业摆账,大额存单质押摆账,银承摆账,工程亮资,企业增资验资,公司注册资本实缴,代办验资报告,企业存款证明,企业资金证明以及上市公司审计过账和美化财务报表等大额资金业务。
扫一扫,添加客服微信
添加客服微信,免费咨询!

Copyright © 格特瑞商务咨询-企业摆账网 版权所有 | 黔ICP备19002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