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差法求加速度的推导过程
逐差法求加速度公式推导是:运用公式△X=at²;X₃-X₁=X₄-X₂=Xₘ-Xₘ₋₂;当时间间隔T相等时,假设测得 X₁,X₂,X₃,X₄四段距离,那么加速度a=((X₄-X₂)+(X₃-X₁))/2×2T²。
加速度是速度变化量与发生这一变化所用时间的比值Δv/Δt,是描述物体速度变化快慢的物理量,通常用a表示,单位是m/s2。
在匀变速直线运动中,速度变化与所用时间的比值叫加速度,其国际单位是米/二次方秒。加速度是矢量,它的方向是物体速度变化(量)的方向,与合外力的方向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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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差法求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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