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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览:
- 1、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 2、南开大学2013年的招生简章
- 3、南开大学考研参考书目在哪里看
- 4、2022年南开大学招生章程
- 5、南开大学2024考研报考条件怎么查?
- 6、2022天津南开大学硕士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和相关工作通知
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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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目前有26个院(系、所)和研究单位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学科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文学、教育学、力学、工学、医学、农学、管理学、军事学、艺术学全部13个学科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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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2013年的招生简章
《12年都还没招生呢。哪有13年简章啊~》不知道你要的是不是这个~
南开大学201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 浏览次数:165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授予的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中的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证书种类: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第二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迎水道校区 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00号;
泰达学院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23号。
第三条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上级主管部门为教育部。
第四条 南开大学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坚实的科研基础以及独特的专业优势,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等各级各类高级人才的完整教育体系。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1年南开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3120人。我校根据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适度调减在属地安排的计划比例,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范围:本科生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开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情况;组织新生录取。
第九条 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的各项规定,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专业按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如果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学校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优先选择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在分专业时,根据高考成绩并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部分征求志愿的省份,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不录取没有填报南开大学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对于有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学校可参考当地政策加分提档,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实际高考分数安排专业。在高考总分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对江苏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规则排序,决定能否录取与所录专业。录取专业时不考虑照顾分。选测科目和等级以招生计划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对天津考生,在高考成绩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在高考成绩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况下,优先安排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的录取专业。我校在高考录取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采取金牌榜排序,即按获A的多少排序,如获A的数目相同,再看获B的数目,以此类推。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非通用语选拔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美术类等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市、区)招办规定及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和考生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于参加《高校招生》杂志第九届“创新英语作文大赛”的优胜者,第一志愿填报南开大学,高考成绩达到南开大学在当地投档线,专业服从调剂,南开大学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在公布专业计划时,公布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的专业。提醒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相关专业志愿时,要慎重考虑该专业对英语水平的特别要求。
第二十条 依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对考生进行体检。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委员会于2011年4月10日审查通过,适用于南开大学2011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咨询电话:022—23504845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南开大学网址:
E-mail:zhshb@nankai.edu.cn
南开大学考研参考书目在哪里看
南开大学考研参考书目在南开的官方网站有初试的参考书推荐,南开大学考研网站,以及研究生院招生网。
搜索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或者招生简章,在网站内会有参考书目。
南开大学(南开,Nankai University)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全国综合性重点高等学校。校址位于天津市,前身是1919年严范孙和张伯苓创办的私立南开大学,由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是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该校入选国家“珠峰计划”“强基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为国际公立大学论坛成员,是“学府北辰”之一。
2022年南开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南开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南开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办学层次及类型: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 证书 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证 书 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 毕业 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 毕业生 ,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条 学校地址:学校法定住所地为 天津 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设有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和泰达校区。
第三条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 双一流 ”重点建设大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经教育部核准,南开大学2022年计划招收本科生4100人,全面推行大类招生和培养。南开大学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数量、质量情况和毕业生 就业 等情况,编制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五条 招生范围:本科生面向全国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南开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审议学 校招 生计划和政策,对本科招生 工作 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开展。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南开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所 填报志愿 和文化 考试 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条 南开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 录取分数线 ,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20%,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05%。
南开大学在确定调档数量、录取 分数线 及安排专业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所有 高考 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 强基计划 招生,以及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 艺术 团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一条 按照非平行 志愿 投档的批次,如果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南开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不录取没有填报南开大学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南开大学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取投档成绩的整数部分,下同)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的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具体操作为将录取范围内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分数排序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相同,优先安排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按照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安排专业。若仍相同,则追加计划录取。
第十三条 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四条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依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开展对应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南开大学保送生、 强基计划 、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港澳台招生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信息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民族 班、内地 新疆 高中班、内地 ** 班及国家专项的录取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 内蒙古 自治区的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的相关专业志愿时,要慎重考虑该专业对英语水平的特别要求。南开大学外国 语言 文学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九条 按照外语类保送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 学习 。
第二十条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调整专业。
第二十一条 在本科普通批次,医学院、哲学院各专业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 报到时,南开大学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南开大学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南开大学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学费 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实施学分制收费,具体详情请到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南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查看。城市管理专业第三学年可赴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修读课程,境外费用学生自理,其中学费大约1万英镑。南开大学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700-1200元/年。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南开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60365167,022-23504845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85358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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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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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2024考研报考条件怎么查?
南开大学2024考研报考条件怎么查?哪些考生可以报考南开大学呢?报考南开大学研究生需要满足什么要求?有年龄限制吗?
目前南开大学2024考研招生简章暂未公布,考生可参考《南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内容,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南开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以下两类可以按照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即在网上报名截止之前,已经获得本科结业证书者),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对于在网上报名时仅获得本科结业证书,在复试前又获得了本科毕业证书者,复试时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时间计算由取得毕业证之日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只招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其他报考规定:
1、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请参见《关于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通知》,查询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
2、我校部分招生专业在《南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一栏标注合作办学的,相关事宜请向报考学院咨询。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即录取类别均为定向。考生在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定向就业协议,简称协议,下同)。不能提供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但在网报系统中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接受在录取时录取类别为“定向”,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详见:《关于硕士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的说明》(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南开大学不接受单独考试方式报考的考生。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面向各专业招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考生”,我校将严格执行汉族考生的招生比例要求。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其他问题请考生参见《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问题解答》(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骨干计划栏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面向所有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问题请考生参见《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问题解答》(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退役士兵计划栏目)。
(四)照顾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符合以上(1-3)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4、根据相关规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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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天津南开大学硕士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和相关工作通知
一、初试成绩查询
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工作安排,2022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拟于2月21日上午10:00开通查询。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查询本人成绩。
另外,报考南开大学的考生还可于2月21日上午10:00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2月21日上午11:00以后登录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成绩。
二、初试成绩复核
1.申请方式
考生查询后,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月21日10:00至2月23日17:00,通过天津市招考资讯网()成绩复核系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并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此为成绩复核唯一途径,我校不单独受理考生复核申请。
2.复核范围
根据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成绩复核的范围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漏评、成绩累计及成绩登记是否有误。考生答题卡(答卷)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评卷宽严度不属于复核范围,不重新评阅答卷;不提供所复核科目的各小题得分。
3.复核反馈
复核结果将于2月28日开始陆续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成绩复核系统”进行复核结果查询。
4.其他说明
统考科目的评卷方式为网上评卷,近年来报考我校的考生没有出现过成绩有误的情况。自2020年起,我校自命题科目也采取网上评卷,由计算机校验卷面所有考题务必打分,并自动进行成绩累计、登记;今年,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评卷方式继续沿用网上评卷。
三、其他后续工作
复试分数线、各专业计划录取人数、复试时间和方式等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告信息。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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