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网友 百科知识 2026-01-23 02:06:07 1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官网

孩子出生后死亡怎么休产假?

按规定休产假很正常。孩子是否早逝和产假没有关系,流产的产**较短。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女雇员有权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

扩展数据

除了女方可以享受产假外,男性在某些领域可以享受陪产假。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今天审议通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调整完善相关生育政策,放宽婚假、产假、陪产假。

《修正案》规定,公民依法结婚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增加婚假7天。原来的晚育假调整为产假,即依法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可以再享受30天产假。同时,将原来的3天产假调整为10天的配偶陪产假。

据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吴介绍,实施普遍二孩政策后,新增的目标人群主要是77.6万对左右夫妻,一方或双方为上海市户籍,双方均为非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

据科学测算,3到5年内,上海常住人口平均每年出生人数在26万左右,将迎来一个生育高峰,之后出生人数将逐渐下降。

参考来源:人民网-上海调整陪产假至10天。

微信二胎准生证怎么办?

现在中国已经取消了计划生育,开始实施全面二胎政策。全面二胎政策1月1日开始实施,不同地区的二胎政策不一样。那么上海的二胎政策是怎样的呢?上海二胎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下面介绍一下。

上海的二胎政策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于3月1日正式实施。普遍二孩政策在条例中得到充分体现,不再提倡晚婚晚育。

第一,婚假天数在增加。

根据上海的二胎政策,结婚的市民除了感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可以增加七天婚假。

二、二胎享受“产假”,男性陪产假增加7天。

上海的二胎政策规定,女性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30天产假,男性的陪产假增加到10天。产假待遇不变,陪产假工资按正常出勤工资发放。

第三,重组家庭也可以生二胎。

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1.其中一方婚前从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子女,婚后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

2.男女双方婚前均生育过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3.男女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共同生育过两个子女,但其中一个经区、县、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4、除上述规定外,因特殊情况,符合条件可以再生育的,可由市人民***规定。

第四,独生子女光荣证退出历史舞台。

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期间,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在孩子未满16周岁前,由原卫生局发放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删除这一条款,不再有独生子女证。

办理上海二胎准生证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表

2.再生育子女申请表

3.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籍结婚证、现子女身份证明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本人为独生子女的声明、有关部门的鉴定材料或诊断证明材料、革命伤残军人证、收养证等。).

4.委托他人的,须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人授予的授权委托书。

文章摘要:以上是关于上海二胎政策以及办理上海二胎证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介绍。希望能给想生二胎的上海本地朋友一些帮助,让他们了解相应的二胎知识,为生二胎做好准备。

不是上海人,在上海工作有几天婚假?

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再鼓励公民晚婚晚育,一度让不少网友担心七天的“晚婚假”是否不能再享受。

2月2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规定今后在上海合法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将享受7天婚假。这意味着婚假总数仍为10天。该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再鼓励公民晚婚晚育,但并未涉及如何处理原有的七天晚婚假。“如果取消晚婚假的福利,可能会导致以后晚婚人士的不满。”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吴*雷介绍,为保持福利措施的连续性,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婚假天数不得扣减的指导精神,修正案(草案)对上海的婚假政策进行了调整:

3月1日起,原7天晚婚假调整为:依法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享受7天婚假。这意味着,加上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后,无论晚婚与否,今后上海新人们享受的婚假天数都是10天。

在许多地方延长产假

在许多地方延长产假

很多地方延长了生育相关的假期,很多地方增加了产假。这是对国家三胎生育政策的积极响应,应该持开放态度。此外,许多地方正在起草或公开征求意见。多地延长产假相关假期。

许多地方延长了产假

昨天(11月25日),多个省市的育龄妇女真切感受到了一波政策的温度。

上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规定产假由30天延长至60天,女职工生育、难产享受98天产假。这意味着,上海女职工的产假和生育假可以加在一起,生育期间可以休158天。

当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明确,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在此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60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也就是说,女职工生一个孩子可以休假158天,生两个孩子和三个孩子可以休假188天。

也是在这一天,重庆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直接将育儿假的计量单位从“天”提高到了“年”——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孩子满一周岁,或者夫妻双方在孩子满六周岁前,每年可以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一时间社交媒体上议论纷纷。有人说是生得早,没能享受到这波政策的红利;有人担心女性就业率会不会下降;有人担心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能否生存下去。

不得不说,各地都增加了产假,这是对国家三孩生育政策的积极响应,应该开放。但在大力鼓掌之前,有一些细节需要澄清。

首先,产假的费用谁来承担?企业完全承担负担显然不现实。“请客”“买单”的政策,既能提高企业鼓励生育的积极性,又能造成企业在招聘时刻意回避育龄妇女的现实。这也是多年来带薪休假落实并没有取得多大成效的原因。只有***在减免税费之外,有效分担部分生育成本,补偿企业用工成本,企业才会愿意配合这项政策的实施。

其次,产假对职场女性的影响由谁来承担?浙江新政中有明确规定,晋升、调薪、工龄不受影响。但是假期的工作谁来做,假期结束后他的岗位还在吗?休了一年半能通过升职加薪吗?这一系列问题都是需要考虑的细节。在《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草案中,“修订的依据和理由”一栏中提到,假期过长可能会影响妇女就业,从长远来看不利于维护和发展妇女权益。在生活工作节奏越来越快的时代,让一个育龄女性长期脱离社会,会给她带来工作和身心恢复的困难,这是真实存在的。

再次,产假终有一天会结束。谁来照顾这些孩子?目前在中国,0-3岁的托幼服务主要由家庭自己承担,社会化、市场化的托幼仍然存在。然而,最近发表在《社会》杂志上的一篇论文揭示,儿童保育服务的“去家庭化”对欧洲的家庭生育决策产生了显著的积极影响,而“现金补贴”的“家庭化”并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加大对托幼服务的财政投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托幼服务共建模式,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较好途径。

“三个孩子”来了!但是政策是不稳定的,我坚持了我的立场。出生人口的下降似乎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需要平衡各方利益,才能长久发挥作用。

产假只是提高生育率,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一部分。从总体上看,调整现有住房结构,完善普惠性照顾,消除教育焦虑;从小的方面来说,决策者有必要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考虑,对哺乳期母亲上下班时间的设置更加灵活,在单位增设设施更加人性化的哺乳室。

在许多地方延长产假

11月26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决定》完善生育扶助措施,调整本市生育相关假期。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产假60天,陪产假15天。建立与子女数量相关的家庭育儿补贴制度。申请公租房的未成年子女较多的家庭,可以纳入优先分配。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修改决定》完善生育扶助措施,调整本市生育相关假期。具体来说,对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享受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陪产假15天。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辞退、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不得降低其工资;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女方可以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按照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一年都是按照孩子的周岁来计算的。

经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夫妻双方可以调整延长产假和育儿假的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的产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的天数;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11月25日上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表决了《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记者由此了解到,本市实行“三孩”生育政策,一对夫妇可生育三个孩子,认定情况简化。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不再合并计算,产假由30天延长至60天。增加育儿假明确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生育的夫妻,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支付。

在许多地方延长产假

11月25日,上海、浙江两省相继公布延长产假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上海将产假从30天延长到60天,这意味着上海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可以有158天的假期。浙江省延长产假,女职工生育一个孩子可休假158天,生育两三个孩子可休假188天。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全国至少有11个地方通过了相关规定,延长产假、增加育儿假、配偶护理假等措施已经或即将实施。另外,很多地方正在起草或者公开征求意见。

浙江省有两个孩子和三个孩子的女职工

享受188天假期。

11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将产假从30天延长至60天。根据相关法律,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难产适当延长。这意味着,上海女职工的产假和生育假可以加在一起,生育期间可以休158天。此外,条例增加了育婴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可享受育婴假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支付。

当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个子女延长产假60天,生育两个子女和三个子女延长产假90天,即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可休假158天,生育两个子女和三个子女的女职工可休假188天。

三孩政策已经实施半年了

11个省份明确延长产假。

今年5月31日,国家宣布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第三个孩子”政策及配套措施。北青报记者梳理发现,三孩政策实施半年以来,全国至少有11个省市明确延长了产假,并且已经实施或即将通过相关规定实施,包括上海、浙江、河北、安徽、江西、吉林、黑龙江、山西、四川、江苏、广东。

其中,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专门规定了“三假”:依法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产假由现行的60天延长至90天;三岁以下婴儿的父母每年可享受10天育儿假;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15天的护理,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7天的护理。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规定,依法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这些规定将于1月1日生效。

此外,江苏、四川、江西三省也公布了相关规定。江苏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30天,男性享受护理假不少于15天。四川延长女方产假60天,给男方护理假20天;有三岁以下子女的夫妇每年总共享受10天育儿假。江西省增加产假90天,给男方护理假30天。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多发育儿补贴。

除已明确表示延长假期的地区外,贵州、陕西、河南等地的相关规定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或提交审议,山东、天津已启动相关文件的修订工作。

日前,陕西省司法厅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1月27日。意见稿中明确提出,提倡适龄结婚生育,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护理假给男方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男方护理假20天。参加孕前检查的女职工,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给予产假10天。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岁期间,每年应给予父母不少于30天的育儿假。

值得注意的是,女职工生育三个子女的,给予半年奖励假,配偶给予15天护理假。员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视同出勤,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除了延长假期的政策支持,很多地方还有经济补贴。四川攀枝花出台的《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明确规定,攀枝花户籍家庭按政策生育两个或三个子女的,每月给予500元育儿津贴,直至子女三周岁。攀枝花成为中国第一个发放育儿补贴的城市。

此外,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相关政策指出,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常住孕妇分别给予人民币、人民币3000元、人民币5000元的生育津贴。第二个孩子每年领取5000元的育儿津贴,第三个孩子每年领取10000元的育儿津贴,直到孩子三岁。

上海的二胎政策和奖励

上海的二胎政策和奖励主要包括:

(1)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孕妇还可以再享受30天产假,其配偶可以享受10天陪产假。

(2)产假与产假享受同等待遇,陪产假期间配偶工资按其正常出勤应得工资支付。

(三)鼓励一对已婚夫妇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的再婚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即重组家庭后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具体政策和奖励,请登陆上海市***官网,查看《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及其解读。

扩展数据:

全面二胎政策的出台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11月,“单独二孩”政策在中国各地全面实施;两年后的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然后大概过了两年,10月份,中国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出台了全面的二胎政策。但是生孩子不仅仅是加一双筷子那么简单,还需要十几年的训练和教育。所以,生二胎还是需要三思而后行。从国家层面来说,生二胎是有利的;但从个人角度来说,生二胎并不是每个人都明智的决定。

参考资料:

上海官方网站-上海市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介绍和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新闻发布会

第二个已婚男人有两个孩子。女方可以生二胎吗?

是的,你可以。

再婚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再婚夫妻只有一个孩子。

2.一方从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孩子。

3.一方从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两个子女。

扩展数据:

地方政策

1.南京市

1月4日,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南京市***对《关于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特殊情况的规定》提出修改意见,并报省***批准。南京这次修改主要是放宽再婚夫妻再生育子女的条件。

无论再婚夫妻对子女是否有抚养权,只要符合四种情形之一,都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南京市***对《关于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特殊情况的规定》提出修改意见,报省***批准。

南京这次修改主要是放宽再婚夫妻再生育子女的条件。无论再婚夫妻对子女是否有抚养权,只要符合四种情形之一,都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2.河北省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从9月30日起,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的家庭,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条例将第十九条第(十二)项再婚家庭的生育条件由“再婚夫妻一方没有子女,另一方生育两个及以下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修改为“再婚夫妻一方没有子女,另一方生育两个及以下子女或者再婚前生育一个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从9月30日起,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的家庭,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条例将第十九条第(十二)项再婚家庭的生育条件由“再婚夫妻一方没有子女,另一方生育两个及以下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修改为“再婚夫妻一方没有子女,另一方生育两个及以下子女或者再婚前生育一个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上海

3.上海

2月23日上午,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上海市条例》)。在《上海条例》中,明确了再婚夫妻是否可以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也就是俗称的“三孩”政策。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上海条例》)修正案。在《上海条例》中,明确了再婚夫妻是否可以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也就是俗称的“三孩”政策。

4.北京市

3月24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下午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根据规定,再婚夫妻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可以生育“三个孩子”;婚假仍为10天,但女职工产假可长达7个月。条例还删除了生育第二个子女间隔时间不低于4年,或者女方不低于28周岁的规定。该规定从即日起实施。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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