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致人死亡犯法吗(见义勇为致人死亡犯法吗,见义勇为导致他人死亡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见义勇为致人死亡犯法吗,见义勇为导致他人死亡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见义勇为致人死亡犯法吗知乎
见义勇为致人死亡违法吗?
见义勇为致人死亡可能不违法。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法律分析
见义勇为致人死亡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否违法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正当防卫,也叫正当防卫,简单来说就是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实施的停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当防卫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存在不法侵害;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正当防卫不能超过一定限度;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正当防卫的对象必须是不法侵害人本人。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防卫性的统一。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国家、公共利益、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行为的防卫性是指正当防卫,是正当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与不法侵害作斗争的行为。它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道德义务。这是一种正义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凶、***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动,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见义勇为时误***坏人会被判什么罪?
如果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中见义勇为,停止不法侵害,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超过限度的,属于防卫过当。因防卫过当误***人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凶、***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动,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扩展数据:
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具有法定责任或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主体。
2.见义勇为行为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行为,不能视为见义勇为行为。
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
4.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是在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毫不犹豫地与危害行为或自然灾害作斗争的行为。
参考:百度百科-刑法
如果发现有人持刀***人,见义勇为者会被处以棍棒***吗?
在我看来,这个答案太简单了——你“当场”***死一个***人犯,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怎么会被判刑?
第一,我国现行《刑法》第20条第3款已经明确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如***人、抢劫、***、绑架等,实施适当预防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不是过度预防造成不法侵害的人员伤亡,依法不负责任。由于提问者描述的情形是行为人主观上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当时的情形是“持刀***人”,这恰恰是刑法规定的条件。可以拿棍子,哪怕在现场拿出任何防卫反击的武器,比如刀、棍、石头,都可以作为“正当防卫”的武器。为什么?
因为这是法律赋予被害人和全体公民当场正当防卫的权利,即使不法侵害人(凶手)当场重伤或死亡,也不会依法承担责任。法律规定“正当防卫造成人员伤亡不负责任”,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无限防卫权”。你当时面临的情况是凶手在“***人”,这是符合法律的。如果及时行使法律赋予你的“无限防卫权”,又怎么会担心对你的处罚呢?
第二,我们普通公民当然要根据当时不法侵害人违法犯罪的具体情况,行使法律赋予的“无限防卫权”。如果只是一般的违法犯罪,而不是法律规定的“***人、抢劫、***、绑架等危及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则依法不得行使“无限防卫权”。
1.把握凶手“作案”的确定性。如果凶手已经停止***人,不得给予无限防卫;
2.“***人、抢劫、***、绑架”的狭义范围;
3、“危害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属于严重暴力性质。否则,国家司法机关一定会依法追究你“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比如你当场打死了一个违法侵权人,可能会被追究故意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可能会被判刑。
第三,公民们,如果你们今后在现实生活中突然遇到严重危及(你、我、他)生命安全的***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请毫不犹豫地拿起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无限防卫权”这一法律武器。
关于正当防卫,误***肇事者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1.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2.《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凶、***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可以认为这是刑法对无限防卫的规定,即符合这一规定就是绝对正当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除了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对不法行为人本人进行防卫外,最重要的条件是对正在进行的殴打、***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
第一,上述规定不适用于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非暴力犯罪和暴力行为,仍然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
第二,对于轻微暴力犯罪或者一般暴力犯罪,不适用上述规定,只适用于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以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
第三,上述规定不适用于对殴打、***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的防卫,仅适用于这些暴力犯罪和其他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第四,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不仅限于刑法列举的上述犯罪,还包括其他严重暴力犯罪,如抢劫**弹药罪、劫持航空器罪空;也不限于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权力的暴力犯罪。如果对事物行使了有形的权力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也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严重纵火、爆炸等。
3.你不需要挣扎。如果你见义勇为,不小心打死了嫌疑人,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法律责任。
见义勇为致人死亡违法吗?
见义勇为致人死亡也可能违法,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或者防卫过当。
[法律分析]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的犯罪行为,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防卫过当属于轻微犯罪,其本质应该是轻微的社会危害性。这是因为,从防卫过当的整个过程来看,防卫人虽然以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目的,但其具有一定的有罪心态,主观上对自己反击和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和结果采取放任的态度或过失的、过于自信的态度,客观上防卫人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的必要限度。它损害了受刑法保护的不法行为人的部分利益,防卫行为由最初的正当防卫转化为犯罪行为,而正当防卫的本质是社会效益,犯罪的本质是社会危害。所以防卫过当既是社会有益的,也是社会有害的,但其社会危害性是主要的,所以说防卫过当是一种轻微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的客体是不法行为人的人身权利,即刑法保护的生命健康权。这里,不法侵害人具有双重身份,即防卫客体和犯罪客体,法律支持对不法侵害人的部分权益造成必要损害的正当防卫行为。但是,与此同时,不法行为人仍然有他的合法权益,这些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防卫过当损害了不法行为人的一些受法律保护但除了法律可以反制和损害的以外不允许损害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凶、***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动,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