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贩子加大量刑(对人贩子加大量刑,对人贩子的刑法太轻)

网友 百科知识 2026-01-23 01:37:04 1

对人贩子加大量刑,对人贩子的刑法太轻-对人贩子加大量刑的处罚

NPC人大代表对拐卖孙卓的犯罪嫌疑人判刑怎么看?

全国人大代表(NPC)谈到孙卓拐卖犯罪嫌疑人的量刑问题,表示目前的量刑确实不足以震慑拐卖犯罪,应该修改刑法,提高对人贩子和买主的量刑,实现买卖同罪!

拐卖14年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仅被判5年,仍是最高刑。令人瞠目结舌,这不仅让孙卓的生父孙海洋无法接受,也让网民们无法接受!绑架和诱拐,一字之差,天壤之别!拐骗最高判五年,拐骗最低判五年。刑期通常是五到十年。情节严重的会判***!

无论是拐卖还是拐骗,量刑对拐卖孩子的父母伤害极大!就像和彭一样,他们差点离婚、自***等等。如果他们没有参加一个项目并接受心理学家的心理咨询,他们今天可能不会在这里!人贩子和买家真可恨!尤其是人贩子吴某某,当时就在身边,看着找却故意隐瞒。多可怕啊!这之间,如果吴某某只判五年,那真的是莫大的讽刺!当然,吴某某的案子还没有开庭审理或判决,一切都有可能出现转机。希望在大众的呼吁下,人贩子和买家都能得到严惩!

人口贩运

什么是诱拐?绑架就是绑架别人的孩子,但是不卖,只是给亲戚养等等!吴因为没有找到他出售的证据,被定性为绑架!没有交易证据,只能以绑架罪定罪!这些人贩子相当狡猾。他们可以做任何事情来逃避法律责任!如果我们不打击这些人贩子,那么人贩子只会更加猖獗!

认为

随着司法建设的完善,法律越来越严谨和全面。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绑架、拐骗等犯罪行为将会得到修正和严惩!

你如何看待NPC代表谈到对拐卖孙卓的犯罪嫌疑人量刑的问题?

“买媳妇”最高刑期3年。量刑是否应该加重?

买媳妇最高判三年。我觉得这个处罚太轻了,应该加大力度完善量刑。近年来,随着科技信息的发展,我们可以从网上看到很多关于妇女儿童被拐卖的新闻。在这些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背后,有多少家庭支离破碎,有多少家庭从未笑过笑过,有多少父母在为失去孩子而痛苦。人贩子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可耻可恨,他们想不劳而获,所以他们偷走了别人家的幸福。我们必须加大对这种人的惩罚力度,不仅要罚款和判刑,还要惩罚那些在贩卖过程中造成妇女和儿童死亡的人。

在网上看到一个故事。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一个14岁的独生女,在上学的路上被人贩子拐走,卖到北京的一个村子里。买方要求14岁女孩做儿子的妻子,村委会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给女孩办了结婚证和生育津贴。比她大十岁的所谓“老公”让这个14岁的女儿做了妈妈。生孩子的时候,她不知道什么是怀孕。女孩跑了很多次,却被打了一次又一次。六年后的一天,她成功逃脱。等他上车回家后,她发现这六年来他无数次思念的家,离她家只有47元。六年来,女孩的父母跑遍了各地,花光了所有积蓄,只为找一个女孩。他们看到断肢或者孩子的尸体,却已经是女人的女儿,有多痛苦?

网上报道的故事只是这个阴暗故事中的冰山一角。就像文章里的女孩,被关在山里,被锁在黑暗里。有多少女孩在黑暗中挣扎?谁也数不过来。所以人贩子可耻可恨,国家应该加大对他们的惩罚力度。

现在人贩子怎么判刑?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并处没收财产。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之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没有虐待被收买的儿童,不妨碍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符合被买妇女意愿,不妨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引诱、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强迫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向境外贩卖妇女、儿童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卖、绑架、收买、贩卖、接送、转移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

请问我国刑法是否加大了对人贩子的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起点刑为五年以上***,相对于其他刑罚,应该说是比较重的。其次,该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并处没收财产...“如你所见,不同的量刑幅度同时与附加刑相结合。从这方面来说,处罚也比较重。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被拐卖的妇女的;(四)引诱、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强迫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7)造成被拐卖妇女的。儿童或者其亲属受重伤、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向境外贩卖妇女、儿童的。“可以看出,加重情节列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虽然处罚起点高,但是加重限制多,所以整体来说量刑比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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