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31号文(国税发31号,国税31号文件解释)
国税发31号,国税31号文件解释-国税31号文件解释
如何根据国税发31号文件核定企业所得税纳税
国税发31号文针对房地产纳税人预售未建成商品房,按照预售房屋收入和毛利率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25%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31号)
第八条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企业的应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所在地的市区和郊区的开发项目,不得低于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地级市市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区域的,不低于5%。
(四)属于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和危改住房的,不得低于3%。
第九条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预计的应纳税毛利率按季(或按月)计算,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某地级市某房地产公司三季度销售未完工房屋,取得预售收入8360万元,毛利率为10%,故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在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8360万元×10%×25% = 209万元。
如何理解国税发31号第36条会计处理的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31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凡开发或协议约定项目利润分配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本项目营业利润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申报缴纳所得税,本项目利润不得税前分配。同时也不能因为收款人的金额而在成本中摊销或在相关利息费用中税前扣除。
2.取得项目经营利润的一方,应作为股息、红利进行相关税务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在是否需要按出资比例分配的条款中,并没有关于项目利润如何分配的规定。我们认为,在开发或协议约定项目利润分配时,可以约定一方以固定金额获得项目利润。
30万保障房转成商品房要交多少税?
30万保障房转为商品房,税收50万。一般来说,印花税的缴纳标准是0.1%,契税的缴纳标准是1.5%。比如你有一套100平米的经适房,目前商品房市场价格是5000平米,那么总房价是50万。转让商品房时,要交500元印花税,7500元契税。除了交印花税和契税,还重要的是还综合地价。你什么意思?即应按照原购买价格和销售差价的70%支付。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没有准确的数字。
国税发31号文废止了吗?
根据您的问题,我们找到了以下答案,请检查并使用它们: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免税问题的通知》【】第31号,仍在执行,全文有效。
2、国税发[]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已完全废止]
3.国税发[]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条款无效]。
特别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管理的公告》,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自7月16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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