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怎么操作的,生源地助学续贷流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怎么操作的,生源地助学续贷流程-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
引言: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中国特有的一项贷款制度。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防止学生因学费问题无法上学。而且贷款在学生学习期间不计算利息。因此,律名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怎么操作的及其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怎么操作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展期流程如下:
1.先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然后申请续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贷款展期声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填写续贷申请表还有贷款展期声明,并在完成后提交贷款展期声明;
3.如果贷款展期声明审核通过后,学生可以导出申请表然后签字;
4.学生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签约;
5.中心开具收据,学生需要交给高校的老师,然后老师再录入系统。成功进入系统后,意味着贷款续贷成功。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注意事项现将应用中的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为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第一次签订借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在场;续签借款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凭委托书办理。2011年起,新的助学贷款合同条款规定,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默认相互授权,无需签署授权委托书。
2、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共同借款人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入学前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相同;当共同借款人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至60岁之间。如果共同借款人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密封的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只需出示本人户口簿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不需要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自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即可,不再邮寄纸质回执。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我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的复印件。如果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一方不能到受理现场,另一方可以凭委托书申请(2011年新合同不需要)。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对于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严格审查担保人的还款能力、抵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实现抵质押的可行性。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能够偿还贷款,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约定贷款种类、贷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知道生源地助学贷款展期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申请展期,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展期声明并签字。以上是律名录网小编带给你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怎么操作的的相关知识。如果你什么都不知道或者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律名录网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