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若干规定(新劳动法劳务派遣,新劳动法劳务派遣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网友 百科知识 2026-01-23 01:25:00 0

新劳动法劳务派遣,新劳动法劳务派遣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请问在最新的劳动法中,是否明确了员工最多可以和单位签订多少份合同?或者最长可以签几年的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法律没有规定最长合同期限。一般来说,公司或员工不会签订长期合同。至于派遣员工最多能签多少份合同,并不固定。但法律对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约定的派遣期限有限制,不允许将连续用工期限划分为若干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与派遣单位,以及被派遣员工之间的合同约定有相关规定,但对一份合同可以签订的最长期限和最多可以签订多少份合同没有规定。有规则的。一般来说,公司或员工不会签长期合同。对于公司来说,签订长期劳务派遣合同相当于正式劳动合同。同工同酬的制度保障使得劳务派遣无法签订长期合同。劳务派遣的优势主要体现在灵活性上。签订长期固定劳动合同的,不存在劳务派遣的事实。但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法律对劳务派遣单位是有约束的。因此,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合同。对于派遣单位来说,为了采取更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劳动者的合同时间会缩短,所以还是会有拆分的劳动协议。因此,法律还规定,连续用工期限不得划分为若干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岗位等内容。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不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岗位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划分为若干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扣减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动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及双方的法律责任:

1.劳务派遣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岗位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划分为若干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2.双方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劳务派遣合同

1.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合同的内容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即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派遣期限和岗位。

(三)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

1.依法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和福利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人单位没有相同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受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3.派遣工人的政治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加入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派出单位的义务

1、雇主的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2、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告知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3.按月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月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不工作时,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扣减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

(五)用人单位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和绩效奖金,提供岗位相关福利;

4.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所需的岗位培训;

5.连续聘用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禁止劳务派遣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扣除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

(七)用人单位的禁令。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其他用人单位派遣被派遣劳动者。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下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八)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联合禁止《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动法对劳务派遣的新规定

雇主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中使用派遣员工。前款所称临时性工作,是指工作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辅助性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时,在一定时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工作。用人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岗位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人单位公示。以上是对劳动法劳务派遣新规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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