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的主体(行贿罪的主体的简单介绍,介绍贿赂罪的主体)

网友 百科知识 2026-01-23 01:20:56 1

行贿罪的主体的简单介绍,介绍贿赂罪的主体-

什么构成受贿罪?

对象元素。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对象是国民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受贿罪的客体是财物。这里说的财物和受贿罪中的财物是一样的。客观要素。本罪的客观方面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上述行为必须达到一定限度才能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9月16日实施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标准的规定》(试行),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为谋取非法利益行贿的;(二)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三)向党政领导、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四)给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因敲诈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主题元素。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因素。本罪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实施该行为,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贿赂的目的是使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当利益是指合法利益,是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不应取得的利益,包括非法利益。例如,行贿者向海关官员行贿,进行走私;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向工商人员和技术监督人员行贿的;明知本人或他人不符合升学、录用、晋升、城镇化条件而向有关人员行贿;向税务人员行贿以获得减税或免税等。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受贿罪的必要条件。给国家工作人员钱物的情况比较复杂。有些人根据法律和政策是有资格的,也应该得到一些正当的利益,比如招聘、升职、分房、办理某些手续等。但由于社会上的不正之风,有些人不给钱不办事,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只好送钱送物。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责任在行贿人。如果对方有这种行为,可以批评教育,但这种行为不构成行贿罪。这一规定有利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避免大范围的打击。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受贿罪的必要条件。如果行为人不为不正当利益行贿。不构成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条犯受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以贿赂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或者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主体和客体?

对象元素。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客观要素。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大量财物的行为。主题元素。本罪的主体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经营、营利性服务等经济活动的人,应当同等处罚,不应区别对待。主观因素。主观上,本罪是故意。其目的是谋取不正当利益。这里的利润不同于在经济活动中依法经营所获得的合法利益,而是谋取暴利,追求不正当的高额经济利润。就行贿人而言,其目的是通过行贿来谋取高于公司、企业人员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公平利润,其动机也可能是垄断市场,排挤竞争对手,最终垄断经营,牟取暴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和客体?

对象元素。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职能活动和名誉。本罪的客体是财产。这种财产一般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财产,不是某个人的财产。同时也包括一些财产利益,比如国内国外旅游。客观要素。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人员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主题元素。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单位受贿罪不同的是,它不仅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还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和私营公司。主观因素。本罪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不正当利益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所得非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主体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普通公民;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人;你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坦白受贿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受贿罪的主体是()。

受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行贿罪在主观上具有故意,即行贿人非常清楚自己行贿的目的和性质,但仍为谋取私利而行。

受贿罪客观上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上述行为必须达到一定限度才能构成犯罪。

受贿罪的认定标准

行贿罪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一是行贿人主观上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二,受贿罪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三、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或者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行贿三人以上的;(二)利用非法收入进行贿赂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晋升或者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进行违法活动的;(五)向司法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受贿罪的相关法律及解释:1 .行贿类型:第一类是有权且应得的合法利益,不行贿就不获取,或者拖延、克扣;第二类是不符合条件的,不应当取得的非法利益。行贿可以得到,也可以变相得到。第三类介于两者之间。行贿就能得到,或者更快更多的得到。不行贿就拿不到,或者慢慢拿,少拿。二、受贿罪的特点:1。受贿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2.受贿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3.受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受贿罪的主体。4.受贿罪主观上具有故意,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3.受贿罪的量刑:《刑法》第390条【以受贿罪论处;相关贿赂】行贿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以贿赂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或者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行贿三人以上的;(二)利用非法收入进行贿赂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晋升或者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进行违法活动的;(五)向司法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且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行贿罪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受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二)行贿数额在2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属于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第十条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定罪量刑的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执行。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执行。单位向有影响的人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的规定,以向有影响的人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应当是本解释规定的受贿罪、贪污罪相应数额标准的二倍、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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