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对登记立案有什么要求(行政诉讼法对立案登记有要求吗,行政诉讼立案的条件)

网友 百科知识 2026-01-23 01:14:52 0

行政诉讼法对立案登记有要求吗,行政诉讼立案的条件-行政诉讼法对登记立案有什么要求和规定

导读: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时,向法院提起的诉讼。然而,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行政***都可以纳入行政诉讼。下面律名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行政诉讼法对立案登记有要求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行政诉讼法对立案登记有要求吗

人民法院收到***后,符合本法规定的诉讼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诉讼条件的,应当收到***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可以立案。

不符合诉讼条件的,裁定不予立案。

裁定应当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如果原告不服裁决,可以上诉。

诉讼内容缺失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予以引导和说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未经指导和说明,不得因诉讼不符合规定而拒绝受理诉讼。

未收到诉讼请求、收到诉讼请求后未出具书面凭证、未将需要补正的诉讼内容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的,当事人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投诉,由高级人民法院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拒绝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不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或者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向法院提***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法律依据:

行政程序法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收到***状,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立案登记。不能当场判断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收到***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证明,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立案。

裁定书应当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如果原告不服裁决,可以上诉。投诉内容缺失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予以指导和说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更正的内容。没有指导和说明的,不得以***不符合规定为由驳回***。

未收到申诉书、收到申诉书后未出具书面证明、未将需要补正的申诉书内容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的,当事人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投诉,由高级人民法院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相信看了上面的介绍,你或多或少应该知道,行政诉讼法是有立案要求的,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取决于是否符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法律规定。以上就是律名录网小编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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