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住建局解释取消限制转让:有需求且炒房空间不大
18日,山东菏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的相关政策文件,引发舆论关注和解读。12月20日,菏泽市住建局副局长谢彦梅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棚改户有住房需求,且菏泽市房地产市场一直以来比较平稳,炒房空间不大,“取消限转”不会对本市市场造成大的影响。
12月18日,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网站发布《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取消新购和二手住房限制转让期限的有关规定,随后有媒体将此举解读为“打响楼市调控第一枪”。对此,山东省住建厅最初表示菏泽的文件“没有报备,已经要求菏泽住建局尽快进行政策解读”。随后,山东省住建厅人士回应指出,在因城施策的措施下,省住建厅不干涉各个地方住建部门的具体政策。
19日,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菏泽市取消限制存量住房转让限期规定的情况说明》,称取消相关规定符合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是为了满足部分准备购买存量住房市民的需求,且防止商品住房价格出现较大波动。
说明称,2017年11月份,菏泽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有关规定出台后,有不少准备购买存量住房的市民,特别是棚改货币化补偿的市民,因不能办理过户而无法购买合适的存量住房,要求取消限制转让期限规定的愿望十分迫切。近年来,受转让期限规定的影响,菏泽市二手房交易价格出现同比增长较快的势头。为了防止商品住房价格出现大的波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过认真调查和评估,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取消已出台的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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