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不作逾期处理
据悉,许昌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自2023年1月1日起,缴存人应及时偿还拖欠的贷款本息,并按月偿还贷款,否则将按贷款逾期处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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