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大涨开发商“举报”自己无证销售想毁约被驳回
房价大涨,开发商“举报”自己无证销售想毁约?法院这样判决……
今年2月,西安一家开发商将12名购房者告上法庭,要求判定当初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无效,收回这些本已经卖出去的房源。开发商起诉的理由是,在2016年与购房者签认购合同时,项目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也就是说,开发商变相举报自己“无证销售”。
有购房者表示,2016年签认购合同时,价格为每平米7000元左右,今年9月时,项目的销售备案价达到每平米24000元左右。
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
开发商“举报”自己无证卖房想毁约 被二审驳回
据西部网报道,12月2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李琛茹与被上诉人西安闻天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天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撤销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闻天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
闻天公司诉李琛茹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14日一审宣判,判决闻天公司与李琛茹于2016年4月25日签订的认购合同无效。宣判后,李琛茹不服提出上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了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闻天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取得案涉房地产“紫杉庄园”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2012年1月19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案涉房地产项目于2016年5月动工建设。2016年4月25日闻天公司与李琛茹签订了认购合同,李琛茹依约支付了全部房款。2017年5月主体封顶,6月2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月27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8年2月12日,闻天公司以案涉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由,将李琛茹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无效。2018年6月8日闻天公司取得案涉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审期间,李琛茹申请撤回上诉,法院经审查依法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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