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率“换锚”满一年 LPR定价机制“认可度”提升
在动辄几十万元、数百万元的购房款面前,“房贷”几乎是每一位购房者都绕不开的话题。而今年,“房贷要不要‘换锚’LPR”“要不要再改为固定利率”成为“房贷族”必做的选择题。
2019年8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同年12月份,央行发布公告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个人房贷办理LPR定价基准转换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临近最后期限的2020年8月25日,工农中建邮储五大国有银行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
家住河北省邯郸市的金先生也是“房贷族”的一员,他于今年3月份自行将房贷转换成LPR定价,“转换后的房贷定价基准为LPR加-39基点,执行贷款年利率为4.26%。以前我每个月要还贷款3008.11元,以后每个月只需还贷款2959.19元,每月可节省48.92元。”
河南省信阳市的常女士就正在纠结要不要在年底前将房贷改回固定利率。“毕竟我的贷款期限还剩不到5年,如果LPR定价上升就得不偿失了。”
谈及未来LPR定价的走势,严跃进表示,“预计后续LPR下调空间不大,但总体上维持较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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