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日前,新的《武汉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和《武汉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已发布实施。
该中心梳理,公积金贷款新政主要变化体现在四方面。(存量房一般指二手房)
第二套住房认定
取消面积限制
旧:家庭首套面积超144平方米 二套不能公积金贷款新:首套超144平方米 二套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调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
借款人及配偶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中,登记其家庭仅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借款人及配偶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即公积金系统有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贷款,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仅有一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调整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
借款人及配偶首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登记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系统中仅有一次贷款记录并已结清,且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无房或者仅有一套住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公积金中心解读:
现取消原规定“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的限制。
缴存职工符合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被认定为二套房的,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仍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案例:
小李夫妻双方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积为150㎡,是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且贷款已结清。目前,因为小孩读书想再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学区房。按照新贷款细则规定,他们可以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存量房公积金贷款
最长时限延长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