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二手车交易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手续

网友 综合百科 2025-11-04 13:26:15 27

1.贷款申请。由申请人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所需资料。

  2.合同签订。同意贷款的,由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含抵押、质押、保证合同)。

  3.抵押、质押、担保手续办理。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质押贷款的到质押凭证发放银行办理有价证券止付登记手续;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条件成熟的,可在客户授权的前提下,由管理中心代为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实现“一次办结”。

  4.贷款发放。根据借款合同及完成担保手续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抵押权属证明或质押权利凭证、单位和个人担保证明文件等),管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委托银行以划转方式将款项转入管理中心与借款人约定的银行账户内。

  贷款对象

  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港澳台同胞、灵活就业人员符合贷款条件的,享受与前述在职职工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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