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学分多少达标
根据规定凡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应获得相应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获得25学分,其中,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获得一类学分10分;中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获得一类学分5学分;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的中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五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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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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