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房改房政策(杭州房改房政策,房改房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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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房改政策是怎样的?
一、购买房改房的条件
目前,我国房改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也就是说,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才能允许上市。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2)房屋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支付房价款。
标准价:一般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购买的房改基本是按标准价购买,增值部分80%归个人所有,剩余20%归原产权单位。
***:一般95年以后房改的话,购买的房子基本都是***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补交费用:1995年以前按标准价进行房改的,1995年以后补交费用手续办理完毕,视同***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3)交换或赠与的,已按***支付房价款。
(4)已支付的分摊建筑面积价款。
注:10层以上(含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总建筑面积由产权人按该面积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不足10层的建筑,分摊的总建筑面积由产权人按该面积交易评估价的10%向该单元购买。
(5)已按规定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
二、购买房改房注意事项
1、了解“房改”的产权。
“房改”不同于商品房。消费者往往要面对情况多样、信息不明的“个人”。在实施交易之前,了解房改的“产权”是“必修课”。
通过了解,二手房市场上的“房改房”有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两种。这两种“房改房”形成的原因可以追溯到当年的房改政策。职工参加房改买房,有市场价、***、标准价三种选择。显示这三种价格的程序有所不同。在购买“房改房”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做到心中有数。按市场价买房,产权归个人,可随时上市交易;如果按***买房,产权归个人,但一般要5年才能入市,交易前要交土地出让金;按标准价购房的,职工拥有部分产权,按照当年标准价占***的比例确定。
1998年以前,很多职工都是标准价买房。根据相关规定,按标准价购买的“房改房”上市时,应先补足标准价与***的差额。消费者在购买这套二手“房改房”时,要确认该房是否已经按照***补足了差价。
据了解,并不是所有的“房改房”都可以上市交易。比如军队、保卫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房改房”,不能随便卖。
2.看房子有没有“犯罪记录”
和二手商品房买卖一样,消费者也要了解“房改房”的实时信息,对房屋所有人的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消费者往往很难分辨出“房改房”的真实“年龄”。专家介绍,“房改房”不像商品房,土地证上注明了土地明确的使用年限。只有在上市交易成为私房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后,70年产权才会按照补交出让金的时间计算,但并不代表“房改房”就成了新房。
由此看来,从产权证上看不出“房改房”的真实“年龄”。如果这套房子多次转手,岂不是无法查出房子的实际“年龄”了?
事实并非如此。消费者可以根据房产证和户主的相关证件到房管局交易大厅查询房屋档案,从而确定“改造后的房屋”的实际“年龄”。
同时,在房管局交易大厅,还可以查询“房改房”实时信息,以及户主享受的优惠政策。
通过查询,消费者可以知道这套“房改房”是否被查封、抵押,并可以通过与他人合租的形式,查询户主实际拥有几套“房改房”的信息。
房屋被查封或抵押,户主以与他人合租的形式拥有一套以上“房改房”的,房屋不能转让。
据了解,影响“房改房”上市交易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即户主是否超标享受房改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初级职称享受房改政策80㎡,中级职称100㎡,高级职称120㎡。所以房子上市交易的时候,也要按***补差价。
杭州80年代的住房政策有哪些?
杭州上世纪80年代的住房政策就包含了房改政策。
根据杭州市***的数据,房改始于1981年。房改房分为打折房和全价房。1981年第一次房改的时候,职工可以选择打折或者全价买房,所以杭州上世纪80年代的住房政策就有了房改的政策。
杭州,简称“杭”,是浙江省的省会,副省级城市,杭州都市圈的核心城市。
杭州房改出售需要交什么税?
法律主观性:
1.房改出售的,按照商品房的契税和印花税标准缴纳契税和印花税。2.房改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公式为:现行成本×建筑面积× 1%/。(名词解释:现行***——指房产实际投放市场销售当年***发布的房改***,即本年度***)。比如,目前北京房改成本为1560元/平方米(部分郊县有所下降),也就是说,房改***的土地出让金实际为15.60元/平方米;房改上市出售,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等同于商品房的产权。3.出售房改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房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与商品房相同,只是起始时间为房产原房改时支付房改价款(购房款)的实际交付时间,应提供当时的支付凭证作为计算依据。另外,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房价格-合理成本)× 20%”的标准计算房改时,需要注意的是:1。除了可以直接上市的***房改外,房改还有“优惠价”和“标准价”两种。标准价和优惠价房改上市时,要交一部分钱,改成***房改,才能直接上市。优惠价和标准价组成***的计算公式为:现行***(156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6%。4.由于产权性质、房产证发放时间等因素,流程和税费会有所不同。一是要核实原产权人是否有产权证,改造房屋的产权证是否可靠,是否用于抵押、典当等。,通过房管部门的检查一目了然。如果有人用各种借口说明拿不到产权证原件只能给复印件,那么就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在查看产权证的时候,也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车主和卖家是同一个人吗?如果不是同一个人,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这段感情靠谱吗?特别是产权证的产权分配比例一定要明确。比如,按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售时,就存在按***补足费用或按比例与原单位分摊的问题。另外,有些房改房是夫妻或家庭的共同财产,购买时一定要了解清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二是根据规定,同等价格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房改房上市必须经原产权单位同意后,方可转卖。同时,应明确是否与原产权单位确认利益分配方式。比如按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售时,就存在按***补足成本或者按比例与原单位分摊的问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军产、院产、校产的公房一般与单位办公用房在同一个大院内。这些单位一般被归为特殊单位,有些可能不适合外人居住。这样的公房,没有单位同意是不可能取得上市资格的。购房者应该进行必要的查询,辨别真假。第三,确认产权证的确切面积。应该理解的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实际室内面积。产权证一般注明相关部门检验的建筑面积。确认所购房屋是否为私搭。如果房子是房东私自搭建的,属于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以上是房改出售纳税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下半年什么时候可以在杭州申请保障房,政策?
4月28日,有消息称,杭州市经济适用房准购证将再次发放。但是还没有开始。
暂停三年的杭州市经济适用房准购证将于今年上半年换发。目前房管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新的准购政策。
杭州经济适用房购买证5月31日被暂停。到去年年底,最终发放了7万多张经济适用房购买许可证。
在4月27日召开的杭州市房地产工作会议上,有消息称,今年计划公开摇号出售80万平方米保障房,每月摇号一次——大部分房源位于丁桥、九堡、杨家村(下城区石祥旁),也有少数房源在三墩出售。
今年杭州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100万平方米,主要位于长木片区和三墩北——这两个地方的房子明年将进入公开出售程序。此外,余杭的仁和、萧山的彭懿将成为杭州新的大型保障房街区;其中,余杭仁和镇未来将容纳6-8万人——这两个地方买保障房估计还要两年。
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身份证、结婚证、个人收入证明都要。地点:杭州市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3楼。
杭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一.销售和准入原则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在杭安置条件的军人);
(二)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子女未满35周岁)或单身无房户35周岁及以上;
(3)申请家庭(2人及以上)现有(或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8平方米(含48平方米);
(四)属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家庭人数)。
二、申请核定家庭工资总收入
申请人家庭上一年度工资收入总额以单位或社区或街道核准盖章为准。
(一)申请家庭成员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须经单位劳动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并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二)申请家庭成员是本企业职工的,经本单位劳动部门批准,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单位没有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灵活就业的家庭成员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审核,街道确认,并加盖公章。居住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经居住地所在社区、街道确认后,提供给居住地所在社区、街道。
三、房屋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申请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通过市场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全部住房。均计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取消原以申请人夫妻双方已享受住房建筑面积实物分配作为申请人住房面积条件核定标准,调整为以申请人家庭现有(或已有)住房建筑面积作为申请人住房面积条件核定标准。
(二)下列住房纳入申请人家庭现有(或已有)住房面积核定:
1.租赁的公共住房;
2.已购买的房改房;
3、根据***优惠政策购买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拆迁安置房(如属货币安置未购买住房的,以拆迁安置协议中载明的安置面积为准);
4、申请建设住房用地,包括“城中村”住房;
5、拥有私有房屋以及通过继承和赠与获得的各类私有房屋;
6、通过市场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
7.所有已出售的房屋。
四、享受供应标准及面积确认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市市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中小户型,即中等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4人及以上家庭享受供应标准;小户型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作为3人及以下家庭,享受供应标准;高层和小高层住宅可增加建筑面积10平方米。
(二)现有住房面积确认方法:
1、按同一户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数,将室内人口所拥有的住房建筑面积均核定为该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
直系亲属的情况下,将符合单独申请条件的两个及以上家庭合并为一个家庭购买,申请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按家庭内人口拥有的住房建筑面积核定。
2.申请入户的家庭成员为其他城镇的,以其已享受实物分房或拥有其他住房的建筑面积核定为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符合本细则申请条件,持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城镇常住户口的一方,可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
动词 (verb的缩写)购买时的价格结算方式和计算公式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制定,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一)价格结算方式
购买面积在核定面积内的部分,按核定价格购买;超过核定面积的购房面积部分不享受***优惠,其房价应符合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时周边普通商品房的市场价格(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价格),具体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2)价格计算公式
购房价格=(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性住房价格+(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实际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保障性住房商品价格。
六、申请对象、鉴定、销售流程
(1)申请和鉴定
申请家庭填写《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表》,经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无单位的,由各社区审核、街道确认并加盖公章)后,送至申请家庭所在单位、街道、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单位、街道、社区确认,报市房改办审批。市房改办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市房改办在30个工作日内会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家庭的住房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购房条件的,由市房改办发放《准购证》;经审查不符合购买条件的,由市房改办出具拒绝通知书。
(二)申请家庭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1、鉴定材料;
2.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3)销售
1、市建委每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数量和土地基本情况,市房改办每年分批向社会公开发售。
2.上市公告。
市建委、市房改办会不定期在《杭州日报》上公布公开销售的保障性住房。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房屋数量、单体建筑面积、位置、价格、开发建设单位、预登记时间和范围等。
3、根据准购证号,确定选房人员名单及顺序。
(1)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家庭凭准购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市房改办办理预登记手续。
(2)市房改办根据房源数量和预登记数量,按照1: 1的比例确定选房名单,以准购证的编号顺序作为选房数量。
4、市房改办公布选房时间和地点,并公示选房人员名单。
对符合预登记条件并已办理《准购证》的家庭,在公示期内经申报核实其住房已达标的,取消其准购资格,符合条件后重新申请。
5.换发准购证。
预登记确定选房候选人名单后,中签申请人凭原《准购证》到市房改办办理换发新证手续,《准购证》编号不变。
6.开放房屋选择。
经《杭州日报》公示后,市房改办组织对成功申请人进行公开选房。购房家庭凭市房改办出具的《杭州市选择经济适用住房联系单》和《准购证》到提供房源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选房名单公布后,申购家庭放弃购买的(包括因各种原因未能到达现场参加选房的),发放的《准购证》作废。如仍需购买,应按本细则规定重新办理准购证,准购证号码转到最后一位。
7、市房改办公示选房结果。
8、对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骗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发现,立即撤销相关手续和证件,由市房改办收回住房或由买方按发现时的市场价格补足购房款,并责令单位追究申请人责任。对出具虚**明的单位,由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七、《实施意见》出台前已购买并签订销售合同或摇号后已选房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根据《实施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已领取保障性住房《准购证》但尚未购买的居民中,已婚无房户、单身无房户年满35周岁、建筑面积在48平方米(含48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进行预登记购买;对已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居民,暂时停止预登记和选房,今后将根据房源供应情况另行通知。
《实施细则》实施后,居民申请《准购证》,按照既定的准入条件购买保障性住房。
八、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者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确需购买的,必须以当时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方可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人可按本细则规定的购买条件重新办理申请手续,重新发放准购证,原准购证号作废。
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在房屋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附言”栏注明“经济适用住房”。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房屋转移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部门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的“附言”栏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占用面积、批准上市交易日期及相关内容。
十、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后,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或出租。
在限制上市期内,因继承、离婚等原因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市房管局批准后,允许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后,该房产仍可负担,限制上市期限自办理原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计算。房屋登记部门在“补充说明”中注明“经济适用住房继承”或“经济适用住房离婚分析”、占用面积、批准上市交易日期及相关内容。
如因法院裁定、判决、调解等必须转移房屋所有权的。,经市房管局批准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后,允许提前上市。
十一、公开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产权证后,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根据市房改办确认的清单办理产权证;其他专项安排的经济适用住房和产权安置房,根据市建委的确认文件办理产权证书。建设单位出售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证。
十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原持《准购证》的人员。本细则由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有哪些房改政策?
目前因为房子太贵,很多人想换一套房子,但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而一再犹豫。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出台了房改,城镇职工可以根据现有住房购买一套公房。有哪些房改政策?下面就跟着法条目录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有哪些房改政策?
房改政策包括:1。这类房屋具有一定的财产权利,如占有权、使用权、有限收益权、处置权,可以继承;2.职工以***补足房价及利息的,房屋产权可归职工个人所有;3.如果产权在购买时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主要看原产权的百分比;如果是使用权,应该按照服务年限购买。
房改如何过户?
1、首先双方要监督沟通桥梁,买方要了解房屋现状和产权情况,同时查看卖方提供的法律文书;此外,双方就房屋所在地、产权状况、交易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后,,买受人可以支付购房定金,与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然后交易双方向相应部门提出申请。一般来说,他们会查看相关证件,审核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允许办理过户手续;此外,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照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然后由交易双方办理立契手续。
3.最后,这种房子在过户时会产生一定的税费,双方都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当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资料转到发证部门,买受人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书》到发证部门申请新的产权证。
总结:好了,以上就是房改政策的介绍。希望能给你提供一些帮助。相信在以后了解房改政策的过程中,朋友们会更加得心应手,得到自己满意的答案。
杭州的房改政策
杭州正计划取消房改的转让收益。
11月9日
这一政策至今未被废除。
目前杭州房改的转让政策是根据情况缴纳超额收益的25%或者50%。据专家介绍,杭州房改转让收益缴纳政策是根据1999年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的精神制定的,主要是首次解决公房分配不公的问题。公房第一次分配是按面积计算的,房产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地段上,比如西湖边一套60平米的房改,郊区一套同样面积的房改。如果同时上市交易,市场价格肯定相差很大。
为了调节这种差异,杭州市有关部门制定了房改转让必须缴纳超额收入25%或50%的政策,目前仍在执行。
何时取消,等待时机。
不过,一位熟悉有关部门的人士告诉记者,上半年有关部门一直在讨论取消房改转让收益的相关事宜,主要参考上海、北京的做法,同时也考虑到征收过高的税费,对房改上市交易也有负面的一面。
知情人还透露,他已经起草了一份草案,建议杭州取消房改转让收益;如果不取消,还要进一步放宽五个方面。他提出的五个方面,目前已经落实了两个:一是房改过户后享受优惠政策购买期房的时间适当放宽了;第二,在萧山、余杭重新购房,也可以享受房改过户的相关优惠政策。
杭州什么时候取消了房改转让收益?知情人分析,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似乎是在等待某种机会。
市中心的房改影响最大。
如果此举最终可行,将对杭州二手房市场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谈到其具体影响,中瑞房屋置换销售有限公司的曹金认为,取消这一税种对市中心的房改交易影响最大。
据曹金介绍,过去,市中心的许多房改房户主并不知道他们在转让后必须支付这笔费用。后来他们发现有这个规定,决定不卖房子了。难怪市中心的新房均价都在1万元/平方米以上。如果市中心一套房改算下来,要多花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超额收入,户主自然会心疼。因为市中心房改地段通常比较好,面积小,总价低,所以在市场上比较受欢迎。但目前市场上这类房子供应量最小,供求关系最紧张;如果取消这个税,二手房市场上市中心的这些房改房供应量会突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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